來源:張家口發布發布日期:2024-08-06
為進一步規范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切實維護乘客、運輸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全力保障交通運輸安全平穩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范圍管理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蔚縣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等部門即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營運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非法營運”行為是指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車輛(包括私家汽電車、老年代步車等)和人員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行為,或從事任何形式的招攬拉客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為。
二、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按照“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落實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的管理責任,規范群內信息發布。全縣各類微信群、QQ群等互聯網群組,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明令禁止群成員在群內發布“人找車、車找人”拼車、約車等非法運營信息。對無視本通告要求,違法建群或拒不解散原拼車群的,縣交通運輸局協同有關部門將共同依法追究群主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在檢查過程中沖卡、阻撓執法、暴力抗法、聚眾鬧事、阻塞交通、圍堵機關單位等行為和有組織的非法營運車輛團伙。
四、嚴禁在旅游景區、汽車客運站、學校、醫院等客流集散地周邊從事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五、嚴厲查處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議價、強行拼客、途中甩客、不使用計價器及故意繞道行駛等違規營運行為。
六、敬請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充分認識打擊非法營運車輛的緊迫感和重要性,切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出行時選擇正規合法的公交車、出租汽車、客運班車、共享單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自覺抵制、拒絕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確保自身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七、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營運及招攬拉客、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等線索。我們將對舉報人信息予以保密,一經查實給予200-500元的獎勵。監督舉報電話:0313-7012236;0313-7017018。
特此通告。
蔚縣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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